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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《葫芦岛市机关首问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》正式施行

发表于2016-05-05

近日,《葫芦岛市机关首问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》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市为提高政府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,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。
《办法》指出,首问负责制是指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机关咨询政策及有关工作事项时,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,履行告知、领办导办的制度。接受询问的首问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。首问负责人对咨询事项认真解答、领办导办并承担首问负责人责任。首办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向机关申请办理许可、非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时,受理或办理该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处理、对事项办理全程跟踪并回复结果的制度。负责受理或办理工作事项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办负责人。首办负责人对办理事项全程跟踪、协调、督办并承担首办负责人责任。
葫芦岛市各级机关、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职权的组织和受机关委托具有管理职权的组织,适用于该《办法》。
《办法》还对首办责任机关、机构和首问负责人、首办负责人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的责任进行了明确。同时,首问负责人、首办负责人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的将被追究相关责任。

发表于2016-05-05

不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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