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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凌云金域华苑《商品房(预)销售许可证》获批

发表于2014-08-01

葫建开[2014第(14)号]


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48号)和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31号)的有关规定,下列商品房具备预售条件,经葫芦岛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室批准已取得《商品房(预)销售许可证》,允许向社会公开销售。开发单位:葫芦岛市凌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地址:龙港区园区海翔路


  项目名称销售面积(m2)销售户数(户)商品房(预)销售许可证号金域华苑4-7号楼 10382.17 90 (葫建开)房预售证第14088号金域华苑4-8号楼 9658.43 96 (葫建开)房预售证第14089号金域华苑4-10号楼 8834 88 (葫建开)房预售证第14090号


  特此公告葫芦岛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室


  二O一四年七月十一日


发表于2014-08-01

发表于2014-08-01

太好了~

发表于2014-08-01

发表于2014-08-01

帅气~

发表于2014-08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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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4-08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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