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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业主维权解读:买房后房价下降不应要求退差价

发表于2015-04-24

“在房价上涨过程中,购房者并未平分利润给开发商,所以在下调的时候也很难要求开发商退差价。目前处于调控初期,开发商从维护品牌形象的考量接受协商的行为可以理解,但是有可能给市场带来不好的示范。”

发表于2015-04-24

针对北京通州某楼盘因引发的业主维权事件,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开发商给出的“原有成交价格下调5个折扣点”等解决方案不符合契约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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